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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严查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盘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2022-07-11 13:28:44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新疆市场监管局严查麦趣尔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

针对新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生产的2批次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时间督促新疆市场监管局对麦趣尔公司开展调查,依法处置。新疆市场监管局和昌吉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对麦趣尔公司进行调查和对产品进行抽检,经初步调查分析,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的规定,丙二醇是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和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溶剂。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在生湿面制品、糕点中的较大使用量分别为1.5克/公斤、3.0克/公斤。丙二醇不得在纯牛奶中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14家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生产的纯牛奶和麦趣尔公司生产的纯牛奶共23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只有麦趣尔公司生产的6批次纯牛奶检出丙二醇,检出值在0.264克/公斤—0.363克/公斤。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新疆市场监管局尽快查清麦趣尔公司违法事实,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公布查处情况。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5批)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为方便查询,现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一、表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表一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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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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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关于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的公告(2011年第16号)

为打击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我部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现公告如下: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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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颁发ISO9001:2015内审员

1-5批通知原文:

(部分表格显示不全,需要电子版的网友可以到食品论坛搜索下载,也可以加小编微信18006452914索取)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表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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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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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

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9〕5号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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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GC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粮食、糕点、水果等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测限(LOD)为:25mg/kg,较低检出浓度为25ug/m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DMF)经提取净化后,用附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分离测定,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4.1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2氯仿

4.3无水硫酸钠。

4.4中性氧化铝(层析用60-80目)。

4.5标准溶液贮备液:0.1g富马酸二甲酯(含量99.9%),用少量氯仿溶解,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用氯仿稀释至刻度,该标准溶液含富马酸二甲酯1mg/ml。

4.6标准溶液使用液:分别吸取标准溶液5、10、15、20、25、3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氯仿稀释至刻度,富马酸二甲酯浓度分别为50、100、150、200、250、300ug/ml。

5  仪器与设备

5.1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检测器

5.2匀浆机。

5.3粉碎机。

6 分析步骤

6.1样品制备

6.1.1 粮食、糕点、及含水分少低脂类的固体食品  

称取5.0g或10.0g粉碎样品,置于250ml具塞三角烧瓶中,加30ml氯仿,振摇30min,用定性滤纸过滤,取10ml滤液,吹入氮气使浓缩至1ml,备用。

6.1.2 含脂肪较多的样品   

称取粉碎样品10.0g,加中性氧化铝5-10g(视脂肪多少而定),以下按6.1.1“加30ml氯仿…”起,依法操作。

6.1.3 水果类  

将水果去皮,切成碎片,加等量蒸馏水于匀浆机中匀浆后,称取20.0g匀浆液(相当于10g样品),加氯仿30ml,振摇30min,用定性滤纸过滤于125ml分液漏斗中,待分层后,用无水硫酸钠过滤,取滤液10ml,吹入氮气浓缩至1ml,待测。

6.2 测定

6.2.1色谱参考条件

6.2.1.1色谱柱:玻璃柱(内径3mm,长2m),内装涂以2%OV-101和6%OV-210混合固定液的60-80目Chromosorb W.AW DMCS(HP);

6.2.1.2气流速度:氮气50ml/min;空气500ml/min;氢气35ml/min;。

6.2.1.3温度:气化室及检测器200℃,柱温155℃。.

6.2.1.4进样量:1μL。

6.2.2  测定

注入1uL标准系列中各浓度标准使用液于气相色谱仪中,测得不同浓度富马酸二甲酯的峰高,以浓度为横坐标,相应的峰高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同时注射一定体积样品溶液,测得峰高与标准曲线比较定量。

6.2.3 阳性样品的确证

按照上述条件测定试样和标准工作溶液,如果试样中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工作溶液一致(变化范围在±2.5%之内)

条件许可可以通过GC—MS定性

6.2.4 空白实验

除不称取样品外,均按上述测定条件和步骤进行。

6.2.5 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7. 结果计算

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按照下式计算:

X:样品中富马酸二甲酯残留量,mg/kg

A:测定样品液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ug/ml

V1:浓缩用样品提取液体积,ml

V2:样品氯仿提取液总体积,ml

V3:样品浓缩后的体积,ml

V4:标准溶液进样体积,ul

V5:样品溶液进样体积,ul

m:样品重量,g

7.  相关技术参数

方法低检出限:25mg/kg。回收率在88.9%~94.2%范围内,其相对标准偏差在4.32%~9.07%的范围内。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9]72号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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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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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0〕50号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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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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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对前三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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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规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我办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并对前四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2.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3.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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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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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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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和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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